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住户:学校自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得到师生、居民的支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预防遏制交通及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2年10月8日起,进入石牌校区及在校园内上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公安机关核发的牌照。校门安保工作人员将对进入校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核查管理,无合规牌照、非服务行业的校外来访人员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二、校外服务类行业的电动自行车(邮政、报刊投递;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环卫清洁;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配送等),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牌照并提前预约报备方可进校。三、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宿舍(含学生宿舍、员工集体宿舍)及家属区楼宇内等场所停放充电。四、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学校规划的停车区域黄线框内,车辆上锁、谨防被盗,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在消防通道、严管路段、人行斑马线、草坪等禁停区域停放,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其他车辆停放。请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请广